本报记者 丁原波
早报讯“啊?扣12分,罚款1000多元!”听到这个处罚结果时,客车司机张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他很快低下头去,接受了处罚。
4月4日下午4点多,桐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分水镇新淳路西关路段巡查,突然发现桐庐县百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一辆车牌号为浙A·D3225的中型营运客车内人头攒动,交警立即判断,该车有超载嫌疑。
“我们马上叫车靠边停下,上车一检查,不但座位上已经坐满了人,连过道上也站满了乘客,其中大部分还是附近刚放学的小学生。”值勤民警周晓东说。
据查,该营运车辆额定载客为19名,而实际载客多达30名,超载11人,超载近58%。
司机告诉民警,他其实也不想超载,不过看到这么多小学生在等车没人接,就都载上了。司机无奈地说,他根本不知道公安部91号令加大了处罚超载的力度。最后,交警让司机通知其运输公司重新派车辆来分流超载人员。而司机张某也被交警依法作出了行政罚款1020元,并予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张某因此成为4月1日公安部第91号令实施以来,桐庐县乃至杭州地区首个因超载20%以上被一次记满12分的驾驶员。(06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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