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本报记者 邓晓洪 摄影 杨永赤
李燕躺在市二医院的病床上,脸色青灰,神情紧张。她在忍受着身体痛苦的同时,还担心着在11楼重症监护室的儿子。儿子不到3岁半,却正在与死神较量,情况不容乐观。
·不该发生的悲剧·
斑马线上母子被卷车底
——目击者说,当时母子俩就站在斑马线上,没有动,但汽车没有让他们先走
李燕回忆起悲剧的瞬间立马泪流满面,她不愿意相信惨剧竟发生了,“我们当时动都没动。”
前天早上,她送儿子金金(化名)去市三幼东升街分园上学。走到三圣街与东升街相交的十字路口时,是8点40分。此时是上班高峰期,汽车很多,他们走上斑马线又停下来避让车辆,停下的地方距离街沿只有1米左右,这应该是个很安全的位置。
但危险还是发生了。一辆白色的福特车从东升街左拐过来,目击者说,“福特车拐弯的幅度很大。”当时李燕右手撑着雨伞,左手牵着儿子,她对记者说:“还来不及反应,儿子已经被卷进车轮了。接着,我也被卷进去。我们当时动都没动啊!”她大喊救命,人们立即围拢来。
目击者证实了李燕站在斑马线上没动的说法,事发处一商家对记者说:“至少应该减速,但福特车没有。”
·不是疑问的疑问·
斑马线上谁该先走?
——在斑马线上应该是汽车让行人,可现实恰恰相反
群众20多人一起抬车,将左手被压的李燕解救出来,李燕惊恐地吼着,人们这才发现孩子还压在后轮下。于是又一起抬车,将孩子拖了出来。孩子已经昏迷不醒,一辆出租车停下,载上伤者急奔市二医院。
昨天下午,市二医院脑外科医生告诉记者,孩子的头部受到外力挤压,受伤严重,“抢救回来的机会很小。”
肇事司机是个女性,面对记者她只是说:“我什么都记不起来了。”目前,交警三分局正在调查此事。
记者在出事现场采访,大家谈论最多的就是斑马线的路权问题。
一文具店老板说,这个路口没有红灯,“只要斑马线上有行人,汽车应该马上停车让行人先过,哪怕刹一脚、减慢速度,也不会造成悲剧。”他说,恰恰相反,往往是有司机看见行人要过马路,生怕行人先抢了道,反而轰大油门冲过去。
《道法》规定,在斑马线处,若无行人时汽车要减速行驶,有行人的时候要停车让行。换句话说,斑马线本身就是为保护行人的安全而设置的。
·不愿看到的现象·
许多司机习惯与行人抢道
——记者随机在3个斑马线处调查发现,汽车和行人抢道情况普遍
其实,离金金母子出事点30米外就是市三幼东升园,被司机漠视的斑马线,导致年幼的金金无法走进熟悉的校园。记者在幼儿园门口发现一个记录牌,上面写着“幼儿园周边连续无交通事故218天”,然而这个纪录因被抢占的斑马线而中止。
除了这个地方,其他地方是否同样存在汽车与行人在斑马线上抢路权的行为?记者先后调查了3个地方,情况却如出一辙。
记者在金金出事的地方停留了5分钟,记录了行人过斑马线的情况。在5分钟期间,有8批行人穿越斑马线,其中有5次有汽车来往。除了拐弯的汽车速度减慢外,直行的汽车并没有减慢速度的迹象,行人不得不停在原地等汽车从自己身边呼啸而过。
在武城大街与庆云南街相交的十字路口,有红绿灯。记者发现,从斑马线上穿越马路的行人发现黄灯在闪动时,不等对面绿灯亮起就径直往前走,一辆出租车此时也在趁对面红灯没亮时要冲过去,速度快得惊人。双方的抢道自然要制造惊险,行人倒是来了个急刹,而汽车却没有丝毫减速,出租车司机在冲灯时没忘记骂人:“不想吃饭了嗦!”
红星路二段步行街口,也是只有斑马线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从下穿隧道出来的车辆速度更快,旁边的商家告诉记者,“这里只有行人让汽车,从来不会发生汽车让行人的事情。”他说,在斑马线上,“行人好像都是弱者,与道法规定的弄反了。”
哭泣的斑马线见证了一个悲剧的发生,减少这种不该发生的悲剧,更多要靠驾车人的安全意识——从学车伊始就养成的安全意识。
编后
多少鲜血 才能让你刹住车?
来自成都市交管部门的数据:截至2006年,连续三年,“不按规定让行”都成为引发成都市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因,占交通事故总量的25%左右,发生在斑马线上的类似车祸更是突出。
《道法》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辆行驶在斑马线上的时候,遇有行人通行,应停车让行。会开车的人,都知道这条规定,然而,现实中不遵守它的大有人在。如果说冷冰冰的文字不能打动这些司机,那么热乎乎的鲜血总应该惊醒某些人的头脑。
新闻中那位肇事女司机,出事后肯定也后悔不已,悲剧谁都不愿发生,但是,这样的后悔如果化为斑马线前的减速避让,就会有很多悲剧可以避免,就会有很多鲜血不再流淌。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斑马线上行人的鲜血长流,是对法律的藐视甚至是挑衅,是对生命的藐视甚至是人性的缺失!
虽然是老生常谈,但还是要再次提醒:请遵守《道法》,让斑马线真正成为安全线。魏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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