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中午11时30分左右,山西临汾尧都区余家岭煤矿发生局部瓦斯爆炸,造成26名矿工死亡。事发后调查组查封了矿主在临汾的200个银行账户,但统计下来一共才有30余万元。按照每人20万元最低标准的赔偿额度,至少需要500万元以上的资金。
3月31日中午,一平垣乡政府负责人找煤矿矿主座谈,说明了矿难赔偿金不足的问题。当晚区政府负责人又召集各大煤矿矿主开了紧急会议,会上要求他们按照自己煤矿产量的多少分别拿出20、30、50万元不等的费用,用于先行支付余家岭矿难赔偿金。某煤矿矿主这样描述当时的会,“把我们叫去开会,说区政府拿1/3的赔偿金,其他不足部分由我们来拿。而且还规定期限,说4月1日至3日交款,过期不候。”
已经在一平垣乡开矿两年的矿主武力(化名)说到这些,满肚子委屈。“那个擅自开工的煤矿出了事故后,原本已经影响了我们的复工复产,加大了损失,竟然还要自己掏腰包替他赔偿。这是什么道理?”另一名已经迫于“过期不候”交了20万的煤矿矿主说:“我们这些冤大头掏钱掏得都晕了。人家说让交,咱要是不交,等事故处理完了以后要验收什么的,人家以此刁难不给盖章的话,损失何止20万啊?胳膊拗不过大腿,还是交了吧。”4月1日,有矿主陆陆续续开始交钱,没有交的观望着,但忐忑不安才是他们内心最真实的活动。4月3日,根据知情人提供,记者见到了个别交了费用的煤矿矿主。他们拿着一张收据,上面没有表明所收款项的用途、名称,没有还款期限,只写了钱数,收据上没有加盖任何公章,只有代乡长陈华峰的签名。(山西青年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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