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红根通讯员张钟伟)3个好友因在聚餐时多喝了几杯,头脑发热之下,一时冲动而恶语相向、拳脚相加,导致其中一人被打成轻伤。另外两人不仅为此进了看守所,赔偿了4.8万元,而且从此之后朋友反目成仇。
包头人刘某、霍某在镇江市区一知名连锁火锅店打工,两人与在市区一家饭店当厨师的淮安籍男青年吴某均是好友。今年3月21日是刘某的生日,当天下班后,刘某即邀请霍某、吴某等人,在市区南门大街一家饭店聚餐。由于兴致颇高,不知不觉中,众人喝了不少酒。席间,因一句过头的玩笑话,霍某与吴某相互指责,继而发展到谩骂扭打。此时,喝多了的刘某非但没有制止,反而借着酒劲,帮助霍某一起殴打吴某,将吴某打得左腿胫骨骨折,后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正东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刘、霍二人抓获,并依法对两人刑事拘留。后考虑到此案是由民间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加之刘、霍二人酒醒后的认罪态度较好,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警方进行了治安调解,由刘、霍二人一次性赔付吴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8万元。承办此案的京口民警提醒市民,近期由于气温升高,人们的户外活动日趋增多,而由饮酒过量引发的打架斗殴等各类警情也大幅增加。市民在兴奋之余切勿贪杯,否则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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