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保定电(记者郭志昆)新任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无特殊情况,一年内不安排出访;拖欠工资或工资缺项的县(市、区),县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准出访。保定市新近出台的《关于因公临时出访的若干规定》为县级以上领导出访定下了新规矩。
保定市《关于因公临时出访的若干规定》要求,出访人员身份要与出访任务相符,不得出访执行与本人分管工作无关的任务或本应由下级主管部门人员和专业人员执行的任务。出访团组人员应少而精,团组人员包括翻译原则上不超过8人。出访应视工作需要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出访1个国家一般不超过6天,出访2个国家不超过10天,出访3个及3个以上国家不超过12天。无特殊理由,一次访问不超过2个国家或地区,出席国际会议或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在外停留时间和增加出访国家的,要在请示中说明情况并提供详细日程。未经批准,不得增加出访国和延长在境外停留时间。出访应首选直达航班,必要的过境应按最短时间和最短距离来安排。党政机关干部一律不得参加学会、协会、中心、办事处、公司等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团组。
同时要求新任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要集中精力熟悉本职工作,无特殊情况,一年内不安排出访,拖欠工资或工资缺项的县(市、区),无特殊情况,县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准出访。因公出访,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严禁通过因私渠道办理出访手续。规定还对“因公出访组团的外方邀请”作出特别要求:须通过外方官方或相应机构发出邀请,不能随意通过旅行社或中介机构索取外方邀请函,也不能利用境外中资企业邀请的名义出访,重要活动安排应及时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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