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工留下字条“逼”业主交钱
本报记者 杨小刚 摄
本报讯(记者 杨小刚)雇请的装修公司在装修完后,因双方就装修费的支付问题产生纠纷,装修公司的油漆工竟拆下业主家里已经装好的4扇门及业主新买的灶具。
昨日下午,杨女士在新装修的家里介绍,元月12日,她与陕西惠远装饰工程公司签了装修合同,当时双方约定,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装修新房,总费用为16800元,杨女士支付了大部分预付费用。
3月28日装修全部完成,4月3日下午,双方就所欠的2900元款项进行商谈,但未谈拢,对方装修工拒绝交还钥匙。当晚8时许,杨女士回到家里,发现里面的4扇门和灶具都不见了。家里还有一张字条:“门已拉走,什么时候给工钱,就给你装上”,字条上还留了油漆工的电话。
“他们这种行为太过分了,门是他们买的没错,但为什么要搬走我家的灶具呢?”杨女士认为对方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该装修公司负责人张经理称,3日下午,双方约定下午5点继续商谈,但当时拨打杨女士的电话,对方一直不接,他们一气之下才拆了门,拉走了灶具,并说:“4扇门根本不够2900元,甚至加上价值1000余元的灶具还不够。”对于此事,陕西海普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欣认为,该装修公司的行为确实有些过激,灶具的财产所有权不属于他们,所以他们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律师提醒,遇到类似纠纷,装修公司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去解决,避免事态复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