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吴文华 本报记者 袁勇
彭州市天彭镇的两家人为了外墙空调滴水声争吵,继而邀约朋友大打出手,引发一起命案。受邀帮忙打架的几个男子中,刘伟(化名)光吆喝不出手,但帮忙打人的两男子却是他喊来的。
今年1月11日晚10时许,彭州市天彭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赶到天彭镇外东街处理一起民事纠纷。据朱延旭说,当晚,他和家人正在看电视,突然听到猛烈的敲房声。打开门一看,原来是住在楼下的刘光塔老夫妻。他们说朱家刚安装的空调滴水,落到雨篷上声音很大,影响了他们的休息。双方发生争吵后,刘光塔气不过,给儿子打电话求助。
大约10分钟后,朱先生又听到猛烈的踢门声。他通过“猫眼”看到门外站着楼下的又是刘光塔夫妻和一个戴眼镜的男子,估计那男子是刘的儿子。“眼镜”喊:“有脾气出来,老子弄死你!”他没有开门,拨打了110报警。几分钟后,警察现场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执勤民警也随即走了。
警察走后不久,就来了七八个男子。 这帮人冲过来对刘光塔的儿子刘涛拳打脚踢,并有人动了刀子。随后,刘涛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接报后,办案民警挡获了朱延旭等人。经查明,发生争吵后,朱延旭打电话通知焦某来帮忙,焦某等人接着通知刘伟,刘伟又通知其他两个人。这帮人赶到现场后,不分青红皂白对刘涛大打出手。据查,在殴打刘涛的过程中,多人证实刘伟没有动手。那么,刘伟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牛建国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刘伟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四川君士达律师事务所张毅律师认为,判断刘伟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主要看焦某给刘伟打电话的内容和事发现场的情景。如果刘伟知道帮忙打架,那么他的行为就构成了故意伤害。如果他一无所知,其行为就不构成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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