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出台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实施办法》,除了第10条“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其他9项非常具体,其中个人的婚姻变化、有没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国(境)情况等都在需报告内容之列。
“家中旗子不倒,外边彩旗飘飘”对于如今许多官场中人早已不是啥新鲜事儿了,光是有名有姓被揭发出来的官员包养情妇情形严重、恶劣到了什么程度。婚姻对一些领导干部来说,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了,相信他们中的许多人也真的说不出自己究竟拥有多少次事实婚姻?更有某些领导干部玩情妇、包二奶、包N奶甚至毫不掩饰了。笔者就曾经参加过一次某县县长参加的官员宴,席间,公安局长、国税局长、农发行长等人公然携情妇赴宴,甚至赤裸裸地以夫人身份向县长敬酒,县长“县”颜大悦频频一饮而尽,直到醉眼朦胧,语带艳羡且毫不遮掩,这一况味着实令人咂摸再三。
如此看来,南京出台这个《<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究竟能否奏效我看倒在其次,单是眼下,我就真的替那些“婚姻”高手们着急,不知道当组织上正儿八经地问起他们的婚姻状况,并且疾言厉色地要求他们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动情况时,他们是否一头雾水,并且向组织上提出这样一个低级得令人生疑的疑问:请问组织,我该报告第N次婚姻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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