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榆林讯(记者 任建飞)4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赶赴米脂县,调查“看守所8名在押人员打死嫌疑人杨东山”一事。据了解,该看守所当日带班领导苗光财已被免去看守所教导员一职,米脂县也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不同的党纪政纪处分。
4日记者获悉,3月28日,米脂县委相关部门已对以下责任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对主管看守所的米脂县公安局副局长高巨光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对米脂县看守所所长吕锋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米脂县看守所教导员苗光财作出免职处分;对值班干警赵岩峰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监察局还对值班干警刘哲作出行政降级处分,并建议人事部门将其调离公安系统。此外,米脂县委还对米脂县公安局党委班子进行警示训诫。
据悉,关于8名在押人员打死嫌疑人杨东山一案,米脂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也已调查终结,并移交当地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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