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5日讯 (记者黄晓华实习生朱登辉通讯员陈洁宜)省公安厅今天出台了《海南省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奖励办法》。根据该办法,提供有效举报线索的群众可获50元至5000元的奖励,群众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2月以来,我省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省公安厅为此在2月28日部署开展了全省性的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查获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成效显著,共立案29宗,其中刑事案件11宗、治安案件18宗,查获群众举报涉案车辆31辆,收缴涉案自行车75辆,抓获涉案人员13人,其中刑拘4人。为进一步推动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省公安厅今天出台了《海南省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奖励办法》,明确了奖励级别和金额。其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重大盗销自行车团伙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以上,或者收缴被盗自行车50辆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群众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群众抓获现行盗窃、销赃、窝藏自行车作案人员,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每抓获1人视情给予有功群众50元以上、200元以下奖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抓获盗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或者破获积案,未达到相关规定标准的,给予举报有功群众5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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