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4月5日电 记者王明浩报道:对拖欠工资或工资缺项的县(市、区),无特殊情况,县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准出访。新任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要加紧熟悉本职工作,无特殊情况,一年内不安排出访。这是河北保定市为规范“因公临时出访”工作而采取的新举措。
保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出访人员身份须与出访任务相符,出访团组人员应“少而精”,原则上不超过8人,出访1国一般不超过6天,出访2国不超过10天,出访3国及以上不超过12天。无特殊理由,一次访问不超过2个国家或地区。
实行出访费用预算管理制度,年度出访经费和外汇支出预算要在获准的年度出访计划范围内编制。出访计划之外的团组,财政部门不予安排经费和出国用汇。不得向下属单位、企业或地方转嫁或变相转嫁出访费用,不得接受任何境内外企业的资助。《人民日报》(2007-04-06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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