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4月5日消息 2001年以前,张顺还是一个在琼州海峡撒网捕鱼的普通渔民。仅仅过了5年,四十刚出头的他摇身一变,成为三亚和陵水一带身价千万的“油王”。然而,张顺毕竟是在走私行当发的不义之财。日前,因偷逃税款1300多万元,海口中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罚金600万元。
日进万金,海上找到“商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8月,张顺伙同张国强(已判刑),利用两艘经过改装的渔船昼伏夜行,分期分批从香港偷运125吨0#柴油到三亚港,以“优惠价”销售给二道贩子吴乙龙(已判刑),偷逃税款7.45万元。
日进斗金,每天赚一万元!2002年的春节,是张顺过去的40年人生里过得最为舒心、最为风光的一个春节。
成立公司开拓“黄金水道”
法院同时查明,2002年3月,为了从境外走私柴油牟取更大暴利,张国强、赵国强、黄胜邦(均已判刑)在深圳密谋,决定成立走私犯罪集团,合伙出资购买和改造渔船,用于从越南和香港等境外走私柴油入境,并确定了每个人的出资金额和方式、所占股份比例和各股东的分工。
张国强经与张顺商量,约定2人作为一方入股,并平分其一方的股份。张顺、张国强以自有两条渔船及一艘铁壳油船折抵人民币21万元入股,赵国强及庄某(另案处理)负责购买2艘木质渔船及出资40万元入股,黄胜邦出资25万元入股。张顺负责记账、收账,当起了总会计师;张国强负责收油款,成了出纳。两人共同指挥船只将走私柴油运到三亚市和陵水黎族自治县等地销售,并在销售前将走私柴油的数量和销售价告知其他股东。
自2002年7月至次年5月,张顺集团先后从香港、越南走私柴油23393多吨到陵水新村码头、三亚市红沙港和安游码头一带,分别卖给张某和3个加油站。10个月的时间里,该集团偷逃税款1300多万元。
生意做大了,自己的船不够用,二张还借用李某(另案处理)的渔船,自2003年4月16日和5月15日从越南等境外,将418.252吨走私柴油运输到三亚市销售给张某,偷逃税款23万多元。
难逃监管,聪明反被聪明误
张顺等人自以为利用大风浪作掩护,用木船走私柴油昼伏夜行在茫茫的北部湾,神不知鬼不觉,来无踪去无影,海关和边防拿他们没办法。殊不知,早在2002年底,海关辑私部门就已经密切注意了他们几条“渔船”的不正常航行动态。
经过跟踪调查,海关辑私部门掌握了张顺集团的犯罪证据,2006年10月18日,张顺被捕。
日前,海口中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顺与他人合伙,逃避海关监管,从香港、越南等地,通过海上运输柴油入境到陵水、三亚销售,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偷逃税款人民币13322933.57元,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600万元;扣押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作者: 文刚 周小勇 林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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