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轶珺通讯员严剑漪)反流氓软件联盟从起诉至今,终于赢得了战略上的第一步胜利。昨天下午1时30分,沪上首例因“流氓软件”而引发的侵权纠纷案有了一审结果,浦东新区法院判决被告上海很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很棒公司)赔偿原告何先生经济损失94元,何先生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何先生起诉称,2005年10月,他下载一款软件,事后发现电脑出现运行速度下降等问题。经过查找,发现多了一项“很棒小秘书”软件。这款软件会监视和窃取用户使用电脑的一举一动。因此,何先生要求法院判令很棒公司道歉;赔偿经济损失94元;停止继续侵害网友的行为。而很棒公司则表示并没有侵犯用户的知情权。法院认为,很棒公司只告知了小秘书软件的功能,而未告知还有其他功能。故很棒公司的不当行为使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受到了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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