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4月6日电(记者程正军)记者从6日结束的重庆市金融工作会议上获悉,在新的发展阶段,重庆金融业将围绕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的目标,大力发展金融业总部经济,通过激励政策争取更多金融机构在渝设立总部或区域性总部,提高资金集散能力和金融创新能力。
为此重庆市出台两大激励政策:一是对在渝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机构总部,根据注册资本的情况,重庆市一次性给予资金补助500万-1000万元人民币;对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机构地区总部、新设立的市级金融机构,重庆市一次性给予资金补助200万-500万元人民币。二是对金融机构新建或购置办公用房给予政策优惠,即金融机构在重庆中央商务区购地新建自用办公用房的,对其自用部分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给予一定补助;购置办公用房的,按自用部分建筑面积,一次性给予一定的购房补助。近年来,重庆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机构的聚集效应正在形成。从银行机构看,重庆是长江上游地区银行业机构门类最为齐全和聚集效应最为明显的地区,外资银行数量在该地区的比例超过了三分之一;从证券类机构看,重庆证券、信托、期货服务组织体系完备;从保险机构看,目前重庆保险业已经形成国有控股、中外合资、相互保险等多种组织形式并存、竞争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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