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天然气用户按照每立方米3.95元的单价交纳用气费,近日有媒体报道该暂定价收费无依据,而市物价局从未批准过3.95元的所谓“暂定价”。对此,昨日燃气集团相关负责人解释,该价格只是预收价格,并非暂定价格,“等最终天然气价格确定后会多退少补”。
自去年8月深圳开始转换天然气,目前已经有超过十万户居民使用天然气,但价格尚未出台。去年10月,在首批用户已经使用2个月天然气的情况下,深圳市物价局批复深圳市燃气集团向用户预收天然气款。
在实际实施中,深圳燃气集团按每立方米天然气3.95元的价格向用户收取费用。具体的制定办法是:原来液化石油气是每立方米15.6元,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的热值比是1:3,市物价局要求按前三月液化气均款80%收,所以燃气集团天然气暂定价的公式是:15.6/3×80%。这个价格被指燃气集团多收费引来投诉。
3.95元的价格是否多收钱?燃气集团解释,按照总数款80%的原则他们制定了这个预收款价格,“比如去年这个月我们收取气款1亿元,现在的价格实施后收取的就是8千万”。并且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如果最终价格低于3.95元,燃气集团将会把多收的部分退还给用户。
有市民投诉使用天然气后用气费上升,燃气集团相关负责人认为只是个别现象。“大体上,用气费是降低了”,他表示燃气集团对市内2万用户进行过大样本调查,2005年11月,这2万用户平均每户用气费是107元;2006年11月使用天然气后,每户平均用气费83.5元,同比下降了20%左右。一旦最终价格确定,这场关于“暂定价”的纠纷就可以尘埃落定。昨日深圳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最终价格正在制定中,确切时间不方便透露。但业内知情人士表示,本月底价格可能会出台。(记者张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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