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行不行,交给村民评。干部清不清,说给村民听。”如今在怀柔区,农村干部要看村民的“脸色”行事。怀柔区开展“村级干部述职述廉”教育活动一年来,全区284个行政村的800多名村官已先后向村民进行了公开述职述廉。
为给村级干部述职述廉提供制度保证,区纪委出台了《关于开展村级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村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村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并指定专人记录,有关材料记入档案,作为村干部管理任用、补贴发放及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
述职述廉对象主要包括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社长、副社长、妇联主任和助理会计等,述职述廉内容为履行职责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村干部要提前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如实汇报自己所分管工作落实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后一季度工作安排、具体措施等内容。党员和村民代表可根据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发表意见并提出质询,村干部必须按职责分工分别予以答复。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作出解释或承诺,并作为下次会议汇报内容。村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落实村民代表意见的答复,需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并上报镇乡纪委。镇乡纪委将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及测评情况评定等级,分为“好”、“较好”、“一般”、“差”,被评为“差”的村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限期整改。怀柔区纪委负责人说:“因不知情,导致不理解,因而引起怀疑和误解,这是当前农村干群关系不畅的一个症结。因此,必须把知情权、监督权、评判权交给群众,让老百姓有话能说,说了有人听,说了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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