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兴龙少 林诚刚 记者 王健实习生袁飞)昨天上午,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城管行政执法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辖区内铁心桥街道高家库村村民阮某,违法建设和出租土地供人建设的房屋,进行依法拆除。
在拆除现场,记者看到,该村地处宁丹路南端,村里有道路与公路相连,阮某家位于村子最后边,四周比较开阔,周边有二层以上新建建筑5座,另有平房20多间。
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路春光说,经查,该村民一方面擅自扩大院落面积,在围墙内建设平房,出租给外来人口居住;一方面在住宅附近非法强占集体土地,出租牟利,供人建设违法建筑。
该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陈明贵说,这个违建户在住宅附近盖违建,可追溯到2003年,当时,他未经审批,就开山挖土卖土方,并擅自在空地上筑起两栋别墅小楼和两间厂房,总面积达1200多平方米,后来被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拆除。2005年以来,该村民又“重操旧业”,至目前,已扩大“院落”在其中建设平房26间,近2000平方米,用于出租牟利;并私自出租村庄集体土地,供外来人口盖违建或办厂,违法建筑面积达8000多平方米。
雨花台区公安分局负责人说,阮某非法侵占国有土地,并涉嫌参与暴力抗法,目前行踪不明,其子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
昨天的拆除行动,遭到阮某家属和“租赁”其土地的业主阻挠,但由于联合执法队伍组织保障得力,现场得到有效控制。
一名听信阮某宣传、“租赁”其土地的安徽阜阳籍女子说:“2005年,阮某跟我们说,他已经和村委会签订了1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转租给我们盖厂房。我们听信了他这句话,前后投了近8万元钱,办起了现在的废旧钢材回收厂,目前还没有赢利,就被拆除,我们的损失谁来赔偿?”
她说:“我们在这里盖厂房和住房,村委会的有关负责人经常来看。刚开始的时候,村委会负责基建的领导还过来吃过饭,说我们盖的不是违法建筑,可以放心经营。这样我们才敢投资。”
记者就此电话采访该村村委会一名负责人时问:“村上的违建为何会存在2年之久,且数量巨大?”他称:“这个我不方便回答。”
市“双拆”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已经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市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严明纪律加强责任追究的若干意见》,要求严格督查党员领导干部在“双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对有组织实施或参与违法建设;谎报、瞒报、拒报违法建设情况;拒不纠正违法建设行为;为违法建设提供方便,出具虚假证明等行为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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