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返前“风险评估”司法复核胜诉
本报今天上午11时30分消息 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在被加拿大遣返前风险评估的司法复核胜诉:加拿大联邦法院裁定,加拿大移民部为遣返所做的风险评估结论理由不足,应该进行司法复核。
据当地媒体报道,这样赖昌星便可以暂时继续留在加拿大,其 律师马塔斯称这一过程至少需要10个月时间。
加拿大东部时间5日上午11时,德蒙迪戈尼长达八十页的裁决书通过加拿大联邦法院网站正式对外公布。
加拿大移民部表示,有30天时间研究判词,再决定是否上诉。如不上诉,会重新进行遣返前风险评估。法官在判词中认为,移民部对赖昌星一旦被遣返后,是否会被折磨的风险评估存在缺陷,而这一点正是赖昌星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反复强调的关键点。
赖昌星1999年举家逃往加拿大,后被加政府软禁在温哥华住宅中。2005年8月,加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布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并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中新)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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