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躺在永川区双竹镇卫生院病床上的农民张望金,仍呈半昏迷状,吃喝拉撒都在床上。
“每天只能靠针筒推送流质食物。”看着近似植物人的父亲,21岁小伙子张勇连声叹息。张勇称,4个月前,收荒的父亲从永川某高校一保安处购下90多只报废灭火器。
学校贱卖灭火器成被告
张勇介绍,今年1月6日,经与该校一保安协商,其父张望金以600余元的价格,收购了90多只报废灭火器。随后,父亲请来另两名收荒工,将灭火器运往永川区客运中心附近的一废品收购站。因收购站只收空瓶,父亲便动手拆卸灭火器抖去干粉,结果“砰”地一声响,手中灭火器突然爆炸,把手直飞面门,顿时满脸鲜血,昏死在地。
经医院诊断,张望金属重型闭合型颅脑损伤。经4个月治疗,虽然病情现在有所稳定,但仍然处于半昏迷状态。近十万元的医疗费不仅将家底掏光,还欠下一屁股债。
经咨询律师,张勇得知爆炸的气瓶是手提贮气瓶式灭火器。这种灭火器因频频伤人,早在1999年就被市公安消防局下文明令禁止生产、使用,并要求各社会单位自行清理,送专业厂家报废。
据此,张勇将学校告上法庭。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4个月内灭火器3次惹事
来自市消防总队的信息显示,自去年11月至今,因收荒民工私拆灭火器,4个月内已出现3次事故——除张望金重伤外,去年11月,民工杨某在涪陵城区用铁锤拆砸灭火器,结果灭火器飞出将一七旬老太砸死;上月中旬,渝中区李子坝一废品收购站外,收荒工伍某拆卸二氧化碳灭火器瓶时,气瓶飞出百米远,幸未伤人。
灭火器为何频频伤人?市消防总队技术处李玉强处长称,涪陵、永川两地爆炸的灭火器均属手提贮气瓶式灭火器。这种灭火器瓶内有一个气胆,胆内气压高达几十兆帕,因此受外界锤打、挤压,极容易造成爆炸。正基于此,他们已于1999年下文禁止使用该产品。
据消防部门不完全统计,被灭火器炸伤者,超过80%是收荒民工,而且均发生在拆卸过程中。采访中,渝中区上清寺街111号旁的富城废品收购站老板解释了原因:为防止进熔钢爆炸,炼钢厂要求所有回收气瓶必须卸压砸瘪,所以回收站收灭火器时,不仅要求收荒工自行卸压,还要抖完瓶内干粉粉末,否则不收。由于收荒工大多不懂相关常识,安全意识又差,所以极易发生事故。
这位老板还介绍说,灭火器瓶颈处,都有一砣约二两重的黄铜。如单独拆下变卖,市场价每公斤60元,是废铁市价的37倍。在利益驱使下,部分收荒工铤而走险,用铁钳、重锤强拆灭火器,最终导致惨祸。
灭火器回收存在监管空白
废旧灭火器在回收环节频频出事,是相关执法部门监管不力,还是根本无法可依?
市消防总队技术处处长李玉强称,针对灭火器报废问题,公安部只出台了一套技术指导规范,要求对出现异状的灭火器进行报废处理,并建议送生产厂家。但对企业或个人自行出售、收购未经处理的报废灭火器,没有明文禁止,也没有规定厂家的回收义务。同时,我国规范废品收购站行为主要法规《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中,只规定其不得收购有毒、爆炸等物品,灭火器严格意义上不属爆炸品,故收荒工收购并不违法。
负责监管压力容器的渝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监科科长杨展也称,按《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报废气瓶未经专业技术部门进行破坏性处理,不得擅自出售或收购。不过由于普通手提式灭火器压力达不到气瓶标准,他们基本上没有将其纳入监管。
消防部门建议,报废灭火器可送生产厂家处理。厂家回收灭火器的状况如何?我市最大的灭火器生产商震旦消防有限公司总经理马莉称,主动运灭火器到厂方报废的情况极为少见——若运往厂家报废,即便厂家不收处置费,但人工费、运输费肯定少不了。既然国家未强制要求,不如当废铁卖给收荒工,或多或少可卖点钱。
民工追着记者收灭火器
昨下午,记者以渝中区储奇门某单位物管人员的身份,在较场口几家废品收购站叫卖废旧灭火器,除一家拒收外,3家都表示“有多少收多少”,每公斤0.4元,同时要求记者自已将瓶内干粉抖净。
在新华路民生银行街对面巷道一家收购站,几名收荒工刚把废铁卖掉。见记者对价格犹豫,为首的中年民工悄悄拉记者出门,“我每公斤给你加一角,抖干粉我们来干,不要你管。”
民工自称姓蒋,潼南人。记者问他是否懂得如何卸掉抖粉,他称记者踏屑人:“我收了10多年废铁,灭火器少说也收了几百个,啷个不晓得?”记者问他分不分得清贮压式、贮气瓶式灭火器,他说没听过。听记者说起涪陵、永川的两起事故,蒋姓民工反复强调那是对方没经验,“气压都没放就蛮干。”几人追着记者走出百米外索要灭火器,还说价格可再谈。李玉强处长预测,尚未按规定处理的手提贮气瓶灭火器,在隐藏了七八年后(自1999年淘汰令算起),绝大多数都处于报废状态。他提醒相关单位及收荒工,一定不要盲目出售和拆卸,以免类似张望金的惨剧再现。记者朱亮实习生 马昌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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