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组织和个人买卖人体器官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记者田雨崔清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条例规定,在摘取活体器官前或者尸体器官捐献人死亡前,负责人体器官移植的执业医师应当向所在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提出摘取人体器官审查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不同意摘取人体器官的,医疗机构不得做出摘取人体器官的决定,医务人员不得摘取人体器官。
能否公平地接受人体器官移植,是等待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关心的问题。条例规定,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排序,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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