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前年就作出规定
新快报讯 (记者王华平 周继坚 实习生张苗苗)本报连续报道麦当劳、肯德基涉嫌存在违规用工行为,针对“在校大学生兼职存在法律空白”一说法,相关专家昨日表示,其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对在校学生已有明确规定,即校外单位在招聘勤工助学的学生时,必须经过学校同意,且规定“报酬原则上不低于8元/小时”。
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于2005年4月28日就在校大学生勤工助学问题专门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明确规定,校外单位在校内招聘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经过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同意,而对报酬则要求“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报酬原则上不低于8元/小时”。
“肯德基、麦当劳等单位招聘学生做工一事,之前从来没有经过学校,根本谈不上这是勤工助学行为。”广州某大学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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