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黎铁桥通讯员李晓波)昨日下午,雨花区地方税务局对一位年所得12万元以上、逾期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某公司老总开出罚单,给予该纳税人罚款200元的处罚。据了解,这是长沙市和湖南省地税机关开出的第一张个税申报罚单。
据了解,该纳税人是由于工作繁忙,没有及时前往地税机关进行申报。直到昨日上午,雨花区地税局上门进行有关专项检查和稽查时,该纳税人才于当日下午委托他人前往补报。他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据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三处杨军处长介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将由税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加收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性质恶劣的要承担刑事责任。自4月3日起,本市各级地税机关已开始对个税申报的“漏网之鱼”进行专项稽查。
据了解,雨花区地税局辖区内按期进行个税申报的高收入者有3434人,申报人数在全市各区县(市)中是最多的。该局为全区高收入者建立个税纳税申报档案的有5273户,从现在开始,将对已建档而未申报的高收入者进行严格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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