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连续报道了从宾县农村来哈市打工的孙洪利在遭遇病痛和妻子离去的双重打击后,要将年幼孩子送人的消息,许多读者打来电话,对孙洪利给予同情和关注。然而孩子问题却遭遇到法律难题。
6日清早,记者再次来到位于香坊区四史街78号的这座老式居民楼,在孙洪利家中,从农村老家赶来的弟弟正照看着孙洪利,孙洪利更加憔悴了。
对于连日来好心人的帮助,孙洪利很是感动。
6日上午,市民李女士推开了孙洪利的家门,看到眼前的情景和9岁孩子的获奖证书,还没有说话泪水就止不住流了下来。同是外来打工者的她,对孙洪利遭遇深有感触。今年38岁的李女士没有孩子,她表示愿意收养孙洪利的孩子。临走时,李女士留下一大兜水果和二百元现金。还有数位热心市民赶到这里,送来食物和一些日常用品。一位企业老总表示,可以资助孩子上学,要是这孩子以后能考上大学,他将一直资助孩子直至大学毕业。
面对许多欲收养孩子的好心人,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孩子母亲也是孩子合法监护人,尽管孩子母亲已经不知去向很长时间了,但是孩子父亲在没有和妻子解除婚姻关系、明确孩子监护人的前提下,孩子不能被其他人合法收养。
六顺街道办事处和四史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孙洪利家庭目前所处的情况完全可以申请低保和其他社会救助方式,但是孙洪利没有哈市户口,不符合政府对城市弱势群体的救助范围。虽然他在哈市居住多年但一直没有固定住所,也没有暂住证,更没有参加任何社会商业保险,不论从哪方面都无法享受社会大病救助的政策。目前,社区能做的只是从食物和生活用品上对他进行一些帮助。
图为社区同志在慰问孙洪利。(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