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成都市社区居民和管理组织第一次通过法定程序罢免不称职社区干部
新鲜事·太升南路
“实到居民代表52人,超过要求人员半数,全票通过罢免姚××社区居委会委员职务。”昨(6)日上午,太升南路社区召开了居民代表大会,居民代表用手中的选票,第一次行使了自己的“监督权”,罢免了不满意率超过30%、且不肯主动辞职的社区居委会委员姚某。据了解,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罢免,这在成都市尚属首次。
不满意率超过30%被考评为“不称职”
姚某于2004年11月通过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委员,主管党建和调解工作,第二年接手劳动保障。会上,社区居民代表宣读的“罢免提议”中提出,姚某在两年的社区工作中,由她负责的内姜街50号、63号等院落,因楼道、过道卫生差,连续受到通报批评;社区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因不能保持其工作进度,最后要靠社区全体同志的突击才能完成。
去年年底综合考评时,社区居民对她的不满意率超过了30%,被考评为“不称职”。
在街道办劝退未果的情况下,太升南路社区议事协商会提议,30余名居民签字,提议撤销姚某社区居委会委员的职务。
居民代表投票表决
全票通过罢免社区干部
昨日,在太升南路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曹建主持和52名居民代表的参与下,召开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按照程序,姚某有五分钟的时间总结工作,同时为自己提出申诉。“你不要扯其他的,就说自己的工作。”一开始,大家都静静坐在台下听,但听到姚某的说法有些“偏离主题”,居民们激动地站起来对她进行指责。最后,52名居民代表的投票表决中,全票通过罢免姚某居委会委员职务。
会后,姚某表示,这中间存在很多误会。“作为一名社区居委会委员,我是问心无愧的。”
罢免不称职社区干部在成都市尚属第一次
青羊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周何说,这是成都市社区居民和管理组织第一次通过法定程序罢免不称职社区干部。根据《成都市城市社区建设管理规定》,社区居民享有决定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撤换、罢免或补进的权力。“大家都是街坊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所以罢免程序很少使用。”这次太升南路居民成功罢免不称职干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居民行使参与和监督权利的积极性。
据了解,2006年度,青羊区共有6667名党员和居民代表参加了社区民主测评和绩效考核,有10名社区专职工作者不满意率超过30%,其中9人已经主动辞职,仅对姚某一人启动了罢免程序。
李德全早报记者肖莹佩摄影雷湘琥居民代表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