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从天津市教委获悉,本市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引进外地优秀毕业生进津就业有关规定。继续执行引进不受进津指标限制的政策,加大引进重点院校和急需紧缺专业的毕业生。凡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优秀毕业生,在津有接收单位的,均可进津就业,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据了解,外地院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凭市教委编号盖章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开具登记户口通知书,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外地院校天津生源毕业生(含高职毕业生),申请回津恢复户口的,由本人凭市教委编号盖章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开具登记户口通知书,天津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凭市教委核发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和《就业协议书》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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