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祁琦)一年内两次醉酒驾车,司机刘立江近日被房山交通支队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刘也成为北京交管部门建立醉酒驾车司机“黑名单库”以来,因一年内两次醉驾被吊销驾照的第一人。昨天,刘立江在拘留所非常后悔地说:“我出去后一定不再喝酒,而且再也不开车了。
今年3月29日下午3时,在京石高速出京方向15公里处,发生了一起两辆小客车相剐的交通事故,房山交通支队民警在处理事故中发现,黑色桑塔纳的司机刘立江满身酒气。经酒精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01毫克,属醉酒驾车。房山交通支队依法对刘立江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1800元的处罚。
4月5日,当刘立江来到交通支队接受处理时,民警通过比对“黑名单库”核实,刘立江于去年12月9日21时15分,在朝阳区将台乡曾因醉酒驾车,被朝阳交通支队依法拘留过10天,并暂扣驾照5个月,罚款1800元。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照”的规定,交管部门对刘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而且,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他在两年之内不得重新申领驾照。据了解,从去年11月底至今,共有1131名醉酒驾车司机被依法拘留,并进入交管部门的“黑名单库”。另外,一年内两次醉酒驾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司机,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交管部门还表示,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整治将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进行下去。RJ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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