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7日电(宋景军、宋建国)据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人民法院介绍,赤峰正虹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分公司会计赵某因挪用公司货款26万元赌博,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据了解,赵某于2001年5月至2005年1月在赤峰正虹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分公司从事会计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多次从出纳员处打条支取分公司货款,所支货款全部在赌博中输掉。
经审理查明,截至2005年1月10日,犯罪嫌疑人赵某共挪用资金26万元;后来,总公司派驻审计组检查通辽分公司货款及账目时,犯罪嫌疑人赵某主动退还了被挪用的资金及利息。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