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通讯员王悦)21岁的装卸工人孙某在受雇帮人装卸货物时,顺走了老板的汽车钥匙并趁机将车开走。近日,丰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货运公司的老板商先生回忆,去年10月19日,他雇用了孙某等几个装卸工人帮他搬运货物,在招呼大家搬东西时,商先生忘了防备。
而早有预谋的孙某一边搬东西,一边四处观察,打算“顺手牵羊”。在没有发现值钱的东西后,孙某看见了商先生放在办公桌上没有收起来的奇瑞汽车钥匙,且该车就停在公司门前。拿走钥匙后,孙某趁没人注意悄悄打开车门,迅速将车开走。经过商先生报案,孙某很快就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该车价值3.5万余元。法院认为,孙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孙某认罪态度较好,有坦白、赃物已起获的情节,因此酌情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