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立青 画
“犒劳”小偷以求平安?
日前,家住珠海新香洲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为了防止入室的盗贼伤害到家人,每晚睡觉前都把一个装有八百元钱的信封搁在客厅里的茶柜显眼处,才能高枕无忧安然就寝。原因是,万一入室的盗贼是胆大妄为,而且又穷凶恶极的家伙,如果没拿到一笔现金,很可能用武力胁迫家人,这样很容易给家人造成伤害。而如果小偷轻轻松松拿到一笔钱,便可能马上“功成身退”。如此一来,自己破的财不多,家人的平安也保住了。
温和信函劝告小偷
除了小费“犒劳”盗贼外,一般情况下随钱还附有一封信,信上大抵写有如下内容,“××先生/女士:您好!欢迎您来到我家做客!我尊重并理解你目前的所作所为,我也深知,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或遭遇困境,您也不会走上这条冒险而且让人不耻的道路。为了不让您白跑一趟,也为了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请您拿走这笔钱,但不要伤害我的家人和破坏财产!希望您不要再来打扰我平静的生活。”
为了不激起盗贼愤怒,多数信函措辞都十分温和,李先生同时表示,“语气上尽量尊重对方,免得适得其反。”
市民对此举反应不一
主动向盗贼示好,送钱给小偷买平安的方式到底可不可取?有些市民认为只要能保平安,“犒劳”一下小偷无可厚非,但多数人持反对意见,认为这是纵容犯罪,向邪恶势力低头。北师大珠海分校王守安教授直截了当地表示,这种主动向盗贼示好的方式,无形中纵容了犯罪。
“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
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孙成律师表示,人身权利是最重要的权利,以放弃部分财产利益求人身安全,无可厚非更无不合法之处。孙律师从犯罪心理学角度剖析,夜入室者多为谋财,盗窃为主,一般情况下,入室盗窃者也不愿意触犯其他刑律,因此部分现金可以作为某种程度上的补偿,有可能换来侵入者离开。
孙律师同时强调,事主这种求平安心理只是消极防御,将选择权交予盗贼,是否真正有效,最终还是取决于嫌犯当时的作案心理,是捞一笔现成的就此罢手还是再捞一把都难说。孙律师表示,在犯罪行为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未能根除之前,片面强调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不一定是必须提倡的做法,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科学防范才是上策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警员罗毅表示,这种“犒劳”小偷以求平安的方式可能助纣为虐。根据警方经验,如果盗贼轻易得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既然钱这么好拿,他便会经常光顾,因此主动向盗贼示好完全是引狼入室。
罗警员介绍,防盗关键是市民平时有一定的防盗意识,小区物管部门切实加强巡逻和防范,只要做到了这些,入室盗窃的发案率便会大大降低。另外,防盗要科学,而不只是求自己心理上的安慰。目前珠海推出了电脑报警电子系统,家里安装电子报警装置,设置一定的程序,外人擅自闯入,碰到防盗红外线,就会自动报警,警方最迟五分钟内便会赶到事主家中。另外,适当的时候,事主可以在家中布下疑阵:不在家时开一盏灯或开着电视,睡觉后反锁房门时用钥匙多转几圈。
不过,警方也表示不要轻易与盗贼作正面冲突,宁可让小偷拿走点钱财,不要与盗贼发生正面冲突,事后可以及时报警,而邻里之间,碰到异常,多留个神,帮忙报个警。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