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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玲通讯员富心振
晚报讯见女青年单独行走顿起歹念,调戏不成竟抢走拎包,近日,被告人孙苇苇被南汇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罚金4500元。
2006年10月15日深夜,江苏来沪青年孙苇苇在南汇区宣黄公路、南芦公路以西200米处,见女青年谭某单独行走,快步上前双手抱住谭某,遭到谭的反抗,孙苇苇将谭某用力推倒在地后,顺手抢走谭某的拎包一只,包内有人民币100元、价值760元手机一部等物。
调戏 孙苇苇 南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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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苇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