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在京保险公司高管不良记录将被记入其履职监管档案,以供保监局监管。
近年来,保险公司高管的违规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各保监局共对409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为此,近日北京保监局印发了《保险公司在京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管办法(试行)》,明确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管要求,包括高管的品行声誉、专业能力、法律法规遵守及基本职责。同时提出建立履职监管档案管理,档案将系统记录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履职信息和不良记录;指出高管履职档案将作为非现场监管和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该办法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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