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已成为一种文化”,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通过对560名上访者历时一个月的问卷调查,得出这个结论。
这话猛一听很有些吓人——上访都成文化了,那有纠纷上法院打官司还是文化吗?如果不是,看来我们这法制社会的完善还任重而道远。
在大城市,很多人都丢过自行车,一年丢好几辆的也不在少数。通常,自行车丢了,人们一般不会报警。不报警的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担心“案值”太小,警察不受理;二是失主自己觉得损失不大,认为没必要因此浪费已很紧张的警力资源。究竟哪个是主因,没有调查,这里也不好妄下结论。
不过,公安部近日明文规定自行车丢失案件,警察必须受理,那么,第一个原因就没有了立足点。如果这时失主丢了自行车也不报警,那就有纵容贼的嫌疑,时间一长,等“丢车不查”成为文化,那就别抱怨谁,丢了活该。
当然,阻止“丢车不查”成为文化还有一个前提就是,警察受理丢自行车案后至少得有一定的破案率。另外,还要辅之以一些建设性措施,比如建设部最近要求各地建设部门合理规划自行车存车设施,自行车不散乱地丢在车站旁,贼也就不会受到很大的诱惑。
以前,在推行经济适用房政策时,政府规定开发商只能建小户型,可大户型硬是在一片禁令声中不时冒出来,而且不少还是有钱人买的。
讨生活不易,死也是问题。按民政部规定,埋葬骨灰的单人、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但民政部一位负责人近日披露,“有些豪华墓地占地少则20平方米,多则上百平方米”,看来有人也热爱“大户型”的墓地。生要豪华,死也要豪华,豪华成了一种文化。
辽宁近日规定,市长、厅局长举办婚丧喜庆筵席的桌数和每桌酒席的钱数都要上报,用车数量和来源也必须同时说明。
联系此前一些地方规定的领导干部婚变也要向上级汇报,看来我们似乎也正在形成一种汇报式的吏治文化。这种建立在本人自觉、不欺不瞒基础上的自觉自省文化能否奏效呢?事实已给出了答案,可这文化有惯性,刹不住。既是文化,非短期内形成。其生成难,让其死去又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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