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5日开始,凡是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客户均可通过北京银行遍布全市的124家营业网点以及北京银行异地网点交存、划转交易结算资金。上周五,北京银行和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联合宣布,存量房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在北京银行开立。
这是在第一批取得了北京市建委出具的《设立“专用账户”保证机构备案证明》后开立的专用账户。根据建设部和人民银行于2006年底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必须在银行开立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支付。
作者:刘杰 孟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