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赵媛媛)我区今年将加强孤儿救助工作,建立和完善城乡孤儿救助体系。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对我区现有失去父母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开始进行普查并建立孤儿档案。我区现有孤儿5400多人,其中农村孤儿占92%%,城镇孤儿占8%%;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占9%%,散居社会的占91%%。
此次普查的对象除弃婴和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外,救助范围还扩大到无法查明身份的流浪儿童及困境儿童。民政部门将为他们建立完整的孤儿档案,鼓励社会家庭寄养或代养孤儿,未寄养、代养、收养的孤儿将集中安置在社会(儿童)福利院、敬老院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机构。对农村散居孤儿全部纳入“五保”范围,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散居孤儿全部按照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全额救助,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社会福利机构和寄养家庭中的孤儿,按照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标准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