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在华宇消费了千余元的李先生被获准参加了该商场为期四天的“闪耀活动之二”抽奖活动,奖品就是100元现金礼券。“从四楼逛到地下一层,都没有买到合适的东西,最后只能决定放弃占这100元的便宜了。”李先生无奈地说。
购物抽奖送礼券
当日19时许,李先生在该商场购买了价值一千多元的男装。交款后,服务员告诉他,可以参加商场举办的抽奖活动,在滚动数字的电脑屏幕前,李先生敲了两次空格键数字都定格在50。“您啊,也别再抽了,我给您100元的礼券。”工作人员非常大方,将李先生的中奖金额增加到了100元。只见领取奖券的登记本上一行行的消费者姓名和联系方式,而其中领取奖券的金额多为50元或100元。
逛遍商场难觅“奖品”
李先生回忆,在随后的礼券购物中,本想加些钱买件T恤,可某品牌的销售人员表示,该款式为新款,不能收取他手中的礼券。销售人员告诉他,这礼券只能在参加活动的一些品牌的折扣商品购买。随后,李先生来到三层,打算给家人买一把遮阳伞,见商品上的黄色折扣标签上的价格,他再添个十多块钱就能买下一把伞,“不好意思,您要是用礼券买,只能按照原价。”销售人员说,该柜台虽然收券,但是李先生只能按照200多的原价购买,这样,无论如何,想买把伞还是要加100多元。
最后,李先生来到商场一层的某品牌的箱包专柜,那里的销售人员告诉他,购买一款600多元的提包,先按照原价扣除礼券的100元,再按照当日活动内容:满200返60元为其减掉其余应该得到折扣的部分,这样,600元减去100元礼券,剩余的500元只能作为两个200元返还现金120元,这个包最终可以以(600-100-120=380元)380元的价格拿下,而按照商场的200返60的活动规则,李先生不用礼券,购买该款提包的价格为420元。
无奈之下放弃礼券
“似乎占了便宜吧,可总是不觉得这是奖品。”李先生说,自己总是要再花些钱,才能享受商家所给的礼券,这样“中奖”的经历更像是遭遇了让许多消费者头疼的返券,“最后,我决定不占这个‘便宜’了。”李先生说,转遍了整个购物中心,却难觅商家给的“奖品”。
新闻追访
12315:送礼券不违规
昨天,记者向12315投诉热线咨询此事,工作人员表示,在《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细则第八条中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商场:暂不回应质疑
记者三次联系到该商场一负责人范先生,他都表示要了解了情况再回应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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