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储皖中4月6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昆明市规划局原局长曾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曾华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曾华在担任昆明市规划局建设处处长、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职务便利,于2000年至2006年10月间分别收受云南省伦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云南金马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昆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共计17家单位的多次贿赂,共计人民币47万元、美元14.65万元、港币9.5万元、欧元8千元、日元16万元及价值人民币9.056万元和价值港币4.71万元的手表、项链等贵重物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