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严珑)昨日,华科大在读法律硕士向利民,收到来自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寄来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后表示,一定要将这起“涨价”官司进行到底。
28岁的向利民是湖南省吉首市人,2007年2月23日,向利民由吉首市王村镇乘车前往永顺县城,随后又从永顺县城乘车前往长沙市,当时分别被收取了20元和150元车票钱。
“平时从王村镇到永顺县城只要10元,永顺县城到长沙只要80到100元,春运期间上涨幅度竟分别为100%和50%多。”向利民说,据他调查得知,今年春节前,国家发改委、交通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春运不涨价,随后湘西州物价局于今年1月30日公布了永顺县的春运指导价。然而,实际收费却大大高于这个指导价。
“由此可见,湖南省湘西州汽车运输总公司的收费不符合规定,多收的60元属于不当得利。”今年3月15日,向利民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湘西州汽车运输总公司返还不当得利60元。
此案将择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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