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4月8日电 记者王继然通讯员公轩今天上午,天津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7部门,联合在天津市人民体育馆举行治理涉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宣传日活动。
当场发还一批被盗机动车和自行车,并公布了天津市公安局制定的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将视情给予1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对群众举报盗窃机动车违法犯罪的,将根据有关奖励规定给予物质奖励。
据介绍,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为期1年的治理涉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天津市公安局等7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全市共查破盗窃汽车案件200起,抓获盗窃汽车犯罪嫌疑人149人,收缴被盗汽车177辆,发还被盗汽车148辆,查破盗窃自行车案件1443起,抓获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嫌疑人446人,收缴被盗自行车966辆,发还被盗自行车417辆。今年以来天津市各类涉车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3.8%。天津市治理涉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市公安局长武长顺在参加集中宣传日活动时表示:天津市社会治安多年来保持在全国最好的地区之一,不是违法犯罪少,而是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不使其做大成势,以平安天津建设为实践,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工作有针对性,讲求实效性,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他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治理盗车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自我防范,不要购买来历不明的车辆。同时依法加大对停车管理的力度,建设一批停车设施,规范停车秩序,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