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警任管理站副站长并配房管员
本报讯记者袁成本无论在哪个城市,流动人口犯罪都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山东省东营市按照“以房管人”的思路,组建了新的综合管理机构———出租房屋与暂住人口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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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公室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均设立相应机构,市、县(区)级设办公室,乡镇(街道)设立管理所,社区设立管理站。乡镇(街道)的房屋与暂住人口综合管理所,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同志担任副所长;在社区的管理站,由一名驻社区民警担任副站长,并配备房管员。房管员的工资从代收的房屋租赁管理费和租赁税留成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按比例承担。
各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辖区内的出租房屋与暂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受房管部门的委托,依法管理房屋租赁市场,代收房屋租赁管理费,并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和管理,查处违规租赁和违规中介行为;受税务机关的委托,代征房屋租赁税;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同出租房屋业主签订《管理责任书》,并做好暂住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东营市还对出租房屋分为甲乙丙三类实施管理,将硬件设施不完善、明显存在治安和消防安全隐患、业主规避管理、近期发生过治安或刑事案件的“丙类”出租房屋,列为管理的重中之重,社区民警和房管员要定期上门检查,督促整改。东营市希望通过规范出租房屋管理,准确掌握暂住流动人口的动态,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防止出现漏登、漏管。对发生在出租房屋和暂住流动人口中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将进行责任倒查;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社区民警或房管员,要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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