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6日从有关方面获悉,我省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助学高校教学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民办助学高校应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各学校不得随意调整课时,不得随意改变教学日历、压缩教学时数,学校所设置的专业、开设的课程、选用的教材必须报审批机关备案,对完成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不得自行发放毕业证书。
通知要求,除设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报批的专业外,学校可以自行设置专业、开设课程,但必须将所设置的专业、开设的课程、选用的教材报审批机关备案。学校须建立学员入学注册制度和学习成绩档案,要按期登记注册学员的考核或考试成绩,并将学员各科学习成绩记入结业证明。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学校对完成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发给学业证书,不得自行发放毕业证书。对于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劣或办学与招生广告不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我省将视情节依法予以处罚。(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