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住在陈小姐家空置的车库里楼下的车库也住了人,已有一个月了 房主发现情况后,假房东突然“失踪”
金报热线66111111报道“我家空置的房子竟被别人出租赚钱,你说奇怪不奇怪。”昨天上午,市民陈小姐致电本报热线,讲了一件十分蹊跷的事。
发现:门锁被换房中住人
据陈小姐介绍,她家有两套房子,而位于鄞州区长寿路春园小区2幢401的房子一直没住人。这段时间,家人准备将房子卖掉。
前天下午,陈母带着中介来看房。
到了楼下自家的车库,陈母试遍了所有的钥匙,却怎么也打不开门。感觉不对,陈母便跑到窗户边向里观望,发现车库里有一张单人床和一些生活用品。陈母又来到四楼,钥匙同样无法打开房门。透过门洞,陈母看到房子内同样摆着单人床、煤气灶等生活用品。仔细观察后,陈母发现车库和房门锁都被换了,四楼还有一根水管接到了车库。听周围居民讲,房子住人已经快一个月了。
随后,陈母通知了家人,并把情况向小区保安作了反映。
房客:中年“房东”找不到了
昨天上午,陈母带着家人再次来到小区时,发现住在四楼的房客已经搬走,房间里只剩下两张旧报纸,四楼连接车库的水管也不见了 。
陈小姐从隔壁车库房客处得到了住在自己车库里房客的电话,随即拨通了对方的手机。在电话中,房客张某说,上月8日他在小区找房子,有位中年男子称有房子出租,随后就带他来到车库。在讨价还价后,他以每月170元租了车库。张某还说,前天晚上回来后,他发现水管拆了,车库停了水,而房东也找不到。
得知车库是陈小组的,张某表示,他马上重新找房,尽快搬走。
保安:小区人员复杂不好管
记者昨天在陈小姐的指引下,来到春园小区。在2幢401室和楼下一车库,确实见到了有人居住的痕迹。
在小区办公室,记者见到了小区保安队队长范某。范某称,他是前天下午接到陈母反映后,才知道情况的。一般情况下,只要入住小区的住户,保安处都会登记,但陈小姐一直没入住,所以他们就没有登记。由于小区很多居民将房子或车库出租,造成小区人员复杂,所以他们也不清楚那些房子住没住人。
范某还说,昨天上午他们接到群众反映,称2幢401室有一串钥匙挂在房门上,他便将钥匙拿回到办公室。
律师:假房东行为属侵权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的陈宜律师说,从法律上讲,假房东侵犯了陈小姐的个人财产权,属于侵权行为,一旦找到假房东,陈小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其索取租金上的赔偿;如果房屋受到损害,也可以一并要求对房屋进行赔偿。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记者王波
宁波正制订出台 租房合同示范文本
金报讯 (通讯员 戴建平记者沈嘉)记者昨天了解到,宁波工商部门正在积极制订中介租房合同的示范文本,希望借此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
经初步统计,宁波工商部门和消协近一年来接到的房屋租赁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多的时候每两天就有一起。据悉,中介服务不规范、合同内容不全面是造成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有关专家提醒租房或买房的消费者记住以下6点:不要轻信广告,一定要实地考察;选择合法的、信誉度高的房屋中介公司,并认真仔细地查看是否具备“两证”;对房主要核实其产权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房屋出租许可证”、“住房出租安全许可证”,如没有后“两证”,出租房屋属违法,所签租房合同无效;签合同时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看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平等,违约责任是否公平明确等;票据应注明是“押金”,而不是“信息费”,并应妥善保管合同单和票据;如果中介公司拒绝履行责任,事先做好取证准备,如录音、录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