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出国务工的高峰时节,许多国人在境外找到了就业岗位。当然,也有部分务工人员基于“出国赚大钱”的心理,盲目选择职介机构出国,导致权益受损。为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务工人员,目前,本市具有国家批准境外就业资质的职业介绍机构只有25家,市民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手续出国务工,千万不要以旅游签证或商务签证的形式出国,如果违反规定打工,就会被遣返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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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只有25家
据介绍,本市的境外就业从2002年开始起步,目前,具有国家批准境外就业资质的职业介绍机构只有25家,通过上述境外职介机构实现境外就业的人员不足5000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就业人员文化水平、技能不高,特别是外语水平低等因素是制约本市劳动者实现境外就业的障碍。下一步,本市将规范境外就业中介行为,打击非法移民和黑中介,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合法中介要件多出国人员看仔细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境外就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经批准及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
据介绍,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两项义务:核查境外雇主的合法开业证明、资信证明、境外雇主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移民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招聘外籍人员许可证明等有关资料;协助、指导境外就业人员同境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确认。
非法中介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提醒: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应当与境外就业人员签订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协议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违约责任、赔偿条款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不得以承包、转包等方式交由其他未经批准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开展境外就业中介活动。
据介绍,对于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将依法受到罚款、赔偿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读报帮助:境外就业是指中国公民与境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在境外提供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就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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