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下旬,和煦的阳光消融着中国北方土层深处最后的冰冻。在温暖的春意中,中国的金融界人士也突然感受到了一种“解冻”的暖意和振奋。“报春”的消息来自天津。四年前从央行行长之位转任中国第三大直辖市市长的戴相龙证实,天津的滨海新区的金融政策或在近期获得放宽,人民币自由兑换将率先在天津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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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人民币在实现自由兑换道路上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在戴相龙透露天津将小范围试点人民币自由兑换之际,天津市政府主管经济的副秘书长陈宗胜证实,天津已确定部分金融改革创新的内容,包括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津开办资本项目下人民币可兑换试点,该改革有可能在4月份或5月开始实行。
所谓货币的自由兑换,是指一种货币的持有者,可以按照市场汇率,自由地把该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而政府不对这种兑换设置任何限制。它包括经常项目可兑换和资本项目可兑换。
通常情况下,货币自由兑换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不可兑换;二是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单方面转移等)可兑换;三是完全可兑换,即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国家之间发生的资本流出与流入)下均可自由兑换。
早在1996年,人民币已实现了国际收支经常项目下的有条件可兑换。截至2007年2月底,中国的外汇储备已经冲过万亿美元大关。为此,央行提出变“藏汇于国”为“藏汇于民”的思路,这几乎等于宣布人民币正走在完全自由兑换的道路上。《财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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