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京4月8日电近年来,国家三令五申严控别墅建设用地,然而在徐州市铜山县拉犁山西坡的南望村,一些违法私建别墅却拔地而起,政府有关部门数年清理成效甚微。
谁在违法私建别墅
位于徐州市铜山县境内的拉犁山,距徐州市主城区约10公里车程。
违法占地是怎样发生的
铜山县公安局调查发现,1997年12月至2002年3月间,原南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服务站站长杨茂西、杨允春、李怀永3人,违反土地法第73条之规定,将南望村集体所有的山坡地54.53亩,以村委会名义对外签订协议,非法转让给徐州市民刘强等47人,用于建造私人住宅,获利128.58万元,其违法所得被用于南望村基础建设。今年3月19日,杨茂西等3人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已被正式批捕。此外,也有一些村民或私自将宅基地转让给外来户,或新建占地面积严重超标的住宅。据介绍,一处院落占地约1亩、别墅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土建造价约为30万元,而同等建筑的市场价高达两三百万元。行政“假作为”掩盖了“不作为”铜山县常务副县长高斌说:“现在最大的难题就是这些别墅大部分都已建成、入住,按照土地法,非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和村民的占地超标住宅应该没收或拆除,然而由于依法处置将涉及当事人巨大的经济利益,政府决策不能不慎之又慎。”记者问:“2002年以来,县国土局有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交过书面申请,要求对拒不停工的南望村非法占地建房户实行强制执行?”一直对记者感叹“土地执法难”的铜山县国土局副局长窦立田沉默了。有关法律专家分析认为,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总是乐于搞表面轰轰烈烈的现场执法、联合执法,即使屡屡无功而返仍然乐此不疲,而对法律已经做出明确规定的执法依据和法律诉求路径却视而不见,其实质是在用行政的“假作为”,掩盖行政的“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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