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佘殿福 毛建军 蔡华见习记者熊伟)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镇江价格部门将采取措施,对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拆迁安置房、集中居住点安置住房和电信资费等涉农价费实施政策倾斜。具体政策内容包括:农民拆迁安置房和集中居住点统一安置的商品房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规定凡向农民建房提供的经营服务性业务,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服务性收费,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有线电视基本收费按不高于或低于城市居民收费标准收取;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服务收费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协调电信企业降低县乡农村固定电话网内区间通话资费标准,使农话享受市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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