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耕地建房被罚20万元
南昌一市民成为我省首例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判拘役者
本报讯 吴云、卢中石、记者刘娟报道: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南昌市民丁某私自在租用的农用地上建起5225平方米的高楼。
租来农场建住房
据丁某介绍,2004年3月,他和朋友徐某一起承包了南昌市朝阳农场丁洲园艺场28亩耕地。同年5月,丁某想在农用地上建房,随后,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丁某开始填土建房。2006年1月,三栋六层连体住宅楼拔地而起。
美梦破灭被逮捕
丁某称,他已做好详细计划,1楼做物流仓库,2楼办公和出租,3楼以上卖掉,靠西面的店面则用来出租。不过,丁某在房子还没有脱手的情况下,就被查处。
2006年9月,经南昌市国土资源及南昌市土地测绘工程公司认定和测量鉴定,丁某非法建房占用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总面积为5225平方米,且用地建筑已硬化了土地,种植条件被破坏。2006年11月10日,丁某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被逮捕。
发财不成被罚20万元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丁某进行审理,认定丁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了农用地大量毁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按照相关规定,判处丁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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