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广州市市长“住房问题已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的说法,地产名嘴任志强在其博客上撰文予以“回击”。正如以往多次一样,这位好事的任先生并未在文章中隐讳自己的身份和立场,受到舆论批评本也是意料中事。
不仅是住房问题,有些时候,一些地方政府在谈“政治”时之所以显得说服力不够,针对性、指导性之所以不强,问题就在于“政治”被谈得太笼统、太概念化、太包罗万象,容易导致以下几种被动局面:其一,“指向”不明确、不具体的“政治”往往出现价值取向的矛盾乃至混沌。控制和降低房价是中央政府的价值取向,而到了地方政府这里,希望房地产市场更加红火、增值更快则常常成为其真实的价值取向。其二,导致政治的“虚化”。政治本应是一种十分具体和实在的东西,以至具体和实在到根本用不着刻意打上政治的标签。太“虚”的政治,往往会上口而不入心,最终形成会上与会下、口号与行动的“两张皮”。其三,政治并非无所不包。大量事实证明,政府拥有的行政资源以及行为能力,客观上是有限的且必须控制在“有限”的状态,试图什么都以政治的名义揽于怀内,即使相当真心、相当具有责任感和使命感,也不可能样样都做得精、管得好。
美国总统林肯的一段精彩言论:“政府存在的合法目的,是为人民去做他们所需要做的事,去做人民根本做不到或者以其各自能力不能做好的事;而对于人民自己能够做得很好的事,政府不应当干涉。”在房地产问题上,“人民根本做不到或者以其各自能力不能做好的事”毫无疑问是政治,例如,市场秩序、交易公平、百姓对商品房成本的知情权、开发商利润率的控制、售房中的合同欺诈、房地产开发中的土地合法使用以及环保等等。而“人民自己能够做得很好的事”则不必过分往政治上扯,例如,在完善的秩序建设和市场环境之下,开发商的自主经营行为以及公众的自主购买行为。土地的管理、出售与“政治”有关,而“任志强”们一旦通过合法途径公平地购买到土地的开发权,他愿意盖多大面积的商品房未必就是政治问题,因为此乃市场供求规律和企业运行规律使然。再例如,政府从宏观目的出发调整房贷政策也许与“政治”有关,而百姓获得贷款后买多大的房子则不是政治问题。即使大众在消费心理、住房文化上存在诸多偏差和非理性,也只能通过舆论予以引导或等待自悟以及经济理性的逐步形成,而不在某种政治概念下通过政策直接进行干预。
该管的管不好,不该管的乱管,无疑也是政府在房地产问题上一种执政能力不强的写照。例如,违法违规征用土地大量存在,以至某些地方呈现为所欲为的“无政府”状态,对这样严重的政治问题,表现出严重缺乏政治权威乃至软弱与无奈,而对于百姓应该何时买房、买多大的房、买了房是立即入住还是暂时空置着等等,却耗费大量精力去管,从“政治”眼光看去,这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甚至本末倒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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