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大运会和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机遇,出台12项优惠政策推进高星级酒店建设
龙岗首家五星级酒店年底开业
本报讯(记者窦延文通讯员王林)昨日,龙岗区委举行常委会议,原则通过《龙岗区关于加快高星级酒店发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拟出台12项优惠政策推进高星级酒店建设。
据了解,龙岗区是深圳最大的一个区,GDP超1000亿,企业超过7000家,经济繁荣、消费旺盛,却没有一家五星级酒店,全区共有109家酒店,多数档次较低,规模较小,分布极不均衡,高星级酒店的稀缺最终导致片区高档次客户的流失。近2年来,龙岗区星级酒店的投资已逐渐增多,在龙岗中心城与布吉,目前已经有4家5星级标准的酒店正在建设之中,到今年年底,将会有1家开业。为顺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帮助酒店投资企业减轻投资压力,为星级酒店业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以星级酒店为龙头,进一步带动龙岗旅游经济发展,龙岗区制订《规定》,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据了解,12项优惠政策包括:一、加大对高星级酒店用地的规划和供应。二、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酒店项目土地资源。三、高星级酒店用地属于经营性用地,要采用招标(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拍卖或挂牌等市场化出让方式。四、高星级酒店项目用地允许分期或用按揭付款方式交付地价款。五、对区内兴建成规模、投入大、客房数在200间以上,至少有8000平方米客房容积的高星级酒店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采取分期缴纳的办法给予支持。六、加大区经济发展资金对高星级酒店的扶持力度,利用政府资助专项资金为符合条件的高星级酒店投资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贴息。七、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特别在原村集体工商用地建设和“旧改”范围内有商业用地时,要对建设高星级酒店进行引导。八、实行产业扶持奖励政策。九、提高审批效率。十、区公安等执法部门,要加大整治辖区社会治安力度,为高星级酒店经营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十一、区内高星级酒店,按实际安装终端数的50%收取有线电视收视费。十二、加大对高星级酒店推介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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