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两起盗窃案 警方请你当侦探》
站前警方:市民提供的部分线索有价值 相关专家:抑制犯罪应该充分依靠人民群众
昨日,本报报道了站前警方公布两起未破盗窃案的物证征集线索一事后,众多读者打进本报热线,一是提供线索,二是对站前警方这种全新办案方式表示支持。
○案情进展
市民提供多条有用线索
两起盗窃案的部分物证昨日在本报公布后,本报热线先后收到读者提供的线索及分析案情的电话和短信40多条。同时,站前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也接到近百名读者打来的电话。不少读者还希望通过QQ等其他方式,与办案民警一起分析案情并提供线索。办案民警昨日下午表示:“目前警方已从中甄别出多条有价值的线索,其中几条在此不便披露的线索对警方破案很有帮助。”
与此同时,记者也对此展开了有关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市民对站前警方这项措施表示赞同。市民认为,在目前社会信息传播迅速发达的情况下,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已经不可能做到完全保密。如果警方不发布权威消息,老百姓反而会产生各种猜测,造成恐慌和不安全感。相反,开诚布公能赢得百姓的信任和支持。当然,也有个别市民反对向社会公布案情和证据,他们认为警方一旦向社会公布部分案情和物证,办案民警将疲于处理无价值的信息,耗费他们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干扰案件侦破工作。
○专家视线
刑事犯罪学家:这种形式值得推广
昨日下午,看到本报有关报道后,四川刑事犯罪学专家、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慕晓宇认为,“警方对刑事案件公布物证和部分案情的出发点是积极的,立意是好的,应当值得肯定。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做法还应该进一步完善。”随后,他从三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
第一、通过尝试公布案情和证据的方法破案。这不是不作为,反而说明警察忠实于职业道德,忠实于人民赋予的职权。调动了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后,有利于将一些“死”案变“活”。
第二、我国目前只有警力180万,大约占人口的万分之十一,而西方国家的比例是万分之三十五。换句话说,一个中国警察要做三个西方国家警察的工作。针对辖区警力的不足,更应该充分发挥依靠市民积极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专门机关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传统。
第三、这种做法也符合世界警务第四次革命的潮流。第四次革命的核心是社区警务,其贯彻的理念就是:社会是产生犯罪的根源,抑制犯罪应该依靠人民。认为破案是警察的事的传统思想是误区,整个公民参与破案才是最有效的。我国目前在侦查破案中采取的悬赏、通缉令做法,已经在警务改革上了一个新台阶。
最后,慕晓宇补充说:“杭州警方曾经向公众公布了一起碎尸案的部分物证,其结果在市民提供的线索帮助下,最终成功破案。从一定程度上讲,这种可能性在其他未破刑案中也存在。站前警方创新办案方式请广大市民参与破案,这种形式值得在四川其他地区推广。当然,在公布案情时应该注意,不要夸大案情,对血腥、少儿不宜的场面进行一定的技术处理。发布警情时,要给广大市民极大的信心,警察是有能力侦破案件的。”
社会学家:能够增加公众安全感
随后,四川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胡光伟对此也认为,警察除了要承担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职责外,更重要的使命是给公众安全感。一些市民和警界人士质疑公布案情和证据会不会降低群众的安全感、降低警察的威信,对犯罪分子来说是打草惊蛇,这种观点表面上有一定道理,但深层次地分析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公众安全感不应该是盲目的,而应该是建立在公众知情权基础上的。
例如在一个地区连续发生盗窃案,警方如果隐瞒案情,就会滋长盗贼的气焰,降低市民的自我防范意识。又例如在英国连续发生地铁爆炸案后,公众并没有出现过度的惊慌,这是因为英国警方及时公布了案情和教会公众自救自护的方法。采取类似措施,媒体因此增强公信力,发挥社会公器的作用;同时公众也能及时知晓信息,能够提高对执法部门的信任度。
最后,胡光伟还认为,通过媒体即时向社会公布案情进展情况,在彰显公安机关对公众执法知情权的尊重和保障的同时,也会强化公安机关的职责意识,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像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程序公开与群众沟通,及时从社会上获得涉案线索,让全社会参与到打击、揭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行动中来,形成良性互动,进而提高办案的能力。因此,站前警方这项值得在四川其他地区推广。本报记者袁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