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仅秉公执法,公正办案,而且倾心普法,坚持送法到基层,“全天候”为官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维护官兵涉法权益。她就是“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武警部队巾帼建功标兵”——武警成都军事法院审判员方芳。
这一刻,对方芳触动很大。有的战士之所以犯罪,是因为不知法不懂法。作为法官,不仅要办好案,而且要把减少和预防犯罪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从此,方芳在钻研审判业务的同时,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普法宣传教育中。法院每次组织人员到基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她总是第一个请求参加。
一天,方芳在基层进行法制宣传,有位战士说:“我看法律条文感觉不知所云,看上几条就犯困。”看来,法制宣传如果只注重内容的灌输,忽视形式的完美结合,就难以收到好的效果。一次讲课时,方芳结合法律条文画了一幅漫画,大家看了都说这种办法好学易懂。她心里一亮:用漫画形式来诠释枯燥的法律条文。
方芳没有受过绘画专业训练,便利用业余时间拜师学艺,有空就练绘画。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艰苦努力,方芳完成了一本170多页的反映军人违反职责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和军人常见犯罪等内容的漫画图册,深受官兵欢迎。消息传开后,部队不少单位来电、来函索要画册,《人民武警报》还连载了法制漫画。
新形势下,部队涉法问题增多。方芳深深感到,妥善处理涉法问题利于部队稳定和官兵的健康成长。于是,她向总队首长建议,在武警成都军事法院设立“方芳法律咨询室”,以解决基层官兵涉法问题。从此,方芳的手机成了官兵们的法律咨询热线,方芳的业余时间成了帮助官兵维权的时间。
2005年3月,某地一家修理厂将某部告上法庭,要求部队支付6年以来的各类汽车修理和油料等费用1100余万元。由于部队在高原施工,时间跨度长,官兵转业、复员轮换多等特殊原因,短时间内难以核实原告列举的证据,如果部队在举证和质证等关键环节准备不充分,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方芳专门上高原到施工部队了解案情,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她发现与原告发生合同关系的是下属单位,原告却以上级单位作为被告起诉,主体不符合法律要求,遂建议部队以主体不合格为由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最终,法院采纳了部队的意见,既维护了部队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近3年来,“方芳法律咨询室”为所管辖单位的3000多名官兵提供了法律咨询,帮助指导部队官兵处理各种涉法问题100余起,为部队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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